经学堂钻研决定,我校拟对以下校车进行公开销售,请意向采办人向泸县二中尝试学堂提出要约。
一、销售校车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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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车商标 |
核载人数(人) |
采办日期 |
销售底价(元) |
用处 |
投标保障金金额(元) |
保障金缴纳账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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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川E68796 |
56 |
2020年8月 |
216216 |
幼学生校车 |
20000 |
泸县二中尝试学堂(泸州银行泸县支行920000045555845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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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川E80211 |
44 |
2021年8月 |
202410 |
幼儿园校车 |
20000 |
二、销售人。
上述校车的销售报答泸县二中尝试学堂。
三、意向采办人的报名前提。
意向采办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、其他组织、拥有齐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天然人。
四、现场勘查。
意向采办人应在布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查,意向采办人报名视为自行实现了现场实地勘查,对拟销售的校车无异议。
五、报名功夫:2024年2月26日8:30时起至2024年3月8日18:00时止。
六、开标功夫:2024年3月9日上午9:00时。
七、开标地址:泸县二中尝试学堂三楼会议室。
八、报名方式及资料
(一)在报名功夫内,意向采办人提供可能证明切合意向采办人报名前提的资料;蕴含了公司交易牌照或有效身份证等拟采办前提的资料。
(二)报名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、齐全性、正确性掌管,不得弄虚作假。对违反本布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划定的,已经查实,取缔其报名资格。
(三)报名资料以直接投递的方式提交泸县二中尝试学堂,联系人:刘先生,联系电话:13696101119,地址:泸县玉蟾大路西段酒香大路旁。
九、投标保障金的缴纳。
(一)上述列表校车意向采办人应在报名时向销售人缴纳投标保障金,具体缴纳保障金金额及转入账户对应以上明细表。意向采办人须在2024年3月8日18:00前(以现实到账功夫为准)将应交纳保障金转入销售人账户,缴纳时必须注明“校车采办投标保障金”。
(二)中标人的投标保障金在中标后转为购车款,未中标者的保障金在开标活动实现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;意向采办人已投标报名,但未参加开标的,不予退还投标保障金。
十、采办人简直定及付款方式。
(一)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销售底价,采取报价最高者中标的准则,采办人确定后5日内签定采办合同。
(二)确定的意向采办人若在5天之内不与销售人签定合同的,视为意向采办人烧毁采办,销售人不予退还投标保障金。
(三)合同签定后7日内付清全款。
十一、诠释权:
本销售布告属要约约请,由泸县二中尝试学堂掌管诠释。
布告人:泸县二中尝试学堂
2024年2月20日
幼学堂车图片
幼儿园校车图片